谢青松
谢青松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东南大学医学院法学(医事法学方向)学士、南京师范大学诉讼法学硕士,中山大学诉讼法学博士。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副教授。
任职:曾任广西卫计委、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单位法律顾问,现兼任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广西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、南宁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、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(广西)基地秘书长。
研究方向:主要从事卫生政策与法规和医学人文教育研究。
特长: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、科研和实务工作,对医药卫生行业的法律有较深的研究和较丰富的经验。
教学:主要从事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、《卫生法学》、《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》、《医患沟通学》、《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》、《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》等课程教学。
科研:先后主持“医疗损害赔偿鉴定和损害赔偿二元化的缺陷及立法研究”、“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修订的立法研究”、“医学人文教育视角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”等厅级课题6项;校级课题5项。先后在《学术论坛》、《广西社会科学》、《澳门法学》、《医事法学》(台湾)和《医学与哲学》等期刊发表“患者同意权代理滥用的法律救济研究”、“医疗机构处理弃婴问题的法律研究”、“医疗鉴定制度改革探索”、“人文沟通技能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应用”等30余篇论文。编写《医事法》、《医与法》、《卫生法学》、《医患沟通》和《人文医学》等12部教材。
荣誉:先后获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二等奖、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、广西区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。
发表论文:
1.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赔礼道歉正当性研究,《学术论坛》2020(4);(CSSCI)
2. 电子病历证据制度研究,《广西社会科学》2017(8);(CSSCI)
3. 中國內地醫療事故行政處理制度:沿革、困境與出路,《澳門法學》2018(3)
4. 醫療事故死亡與再生,《醫事法學》(臺灣)2019(1)
5.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立法问题研究 [J]. 中国卫生法制, 2019,27(02);
6. 论新生权利及其司法救济, 《兰州学刊》2005(2); (CSSCI)
7. 试论民事诉讼“陷阱取证”排除规则, 《甘肃行政学院学报》2004(2);(CSSCI)
8. 医疗机构处理弃婴问题的法律研究, 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06(7);
9. 医疗鉴定制度改革探索, 《军医进修学院学报》(北大核心)2007(6);
10. 患者同意权与生命健康权冲突的法律研究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09(3);
11. 侵权责任法:开启医疗损害赔偿新纪元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10(7);
12. 患者同意权代理滥用的法律救济研究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11(9);
13. 人文沟通技能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应用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13(2);
14. 婚检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探讨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13(9);
15. 论病历封存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《医学与哲学》(北大核心)2015(11);
16. 医疗损害鉴定制度“一元化”构建探讨 《经济与社会发展》2011(6);
17. 问题情境式教学在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中的应用,《湖北经济学院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 2011(9);
18. 我国医学院校医疗纠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《医学与社会》 2013(10);
19. 该由谁来把握鉴定《健康报》2006-4-26(6);
20. 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安全保障义务,《法律与医学杂志》2004(3);
21. 手术协议公证范围有限《健康报》2001-3-20(2);
22. 医疗纠纷教育中的误区及对策研究《西北医学教育》2013(3);
23. 病历造假现象的法律制度根源及对策《经济与社会发展》2016(1)
24. 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成本分析, 《中共四川省党委学报》2004(3);
25. 教育服务合同:高等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重新定位, 《吉首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03(5)
26. 法治视野中的医患关系广西蓝皮书——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(2010);
27. 广西卫生法制建设年度报告(2009)广西蓝皮书——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(2010);
28. 广西卫生法制建设年度报告(2010)广西蓝皮书——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(2011);
29. 广西卫生法制建设年度报告(2011)广西蓝皮书——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(2012);
30. 广西卫生法制建设年度报告(2012)广西蓝皮书——广西人文医学发展报告(2013)。